首页 >> 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最新) >>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事指南表格 >>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详细内容

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时间:2018-11-13   作者:珠海明日商务  【原创】   

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

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3公章缴销证明(原件)。

    4、税务和海关的完税证明(原件各1份)。

    5、外国(地区)企业属于金融、保险类企业的须提交清算报告(原件1份),内容应包括清算期内已公告的说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或代理人的经办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经办人签署。

以上所提交的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签署”是指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表格下载:

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doc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13727049222
0756-2282862
注册顾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商标顾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财务顾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明日科技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