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投资者在横琴新区演出经纪机构审批业务将优化办理
横琴新区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行政审批业务将实行优化办理。据了解,横琴新区拟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为了使申报指南更为完善,对申报指南作了以下调整:一是办事指南标准再明确。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列明各许可事项的适用范围、申请事项、法规依据、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审批时限、申请人权利与义务、办事程序、维权渠道等13项内容;二是对办理地点、办理途径、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分开,方便了广大办事群众;三是在指南末端设置“常见问题解答”,快速解答群众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四是办事指南再细化。不仅为群众提供每项申请材料的格式文本,还提供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让办事群众对申请材料“一目了然”,做到“照单抓药”,降低群众办事难度,让群众明白办事、便捷办事。
申请人在申办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改革试点事项过程中,可登录全国文化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办,通过平台交派横琴新区进行材料审核受理,审核通过后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书邮寄给申请人,整个申办审批过程实现到现场“零次”跑动;申请人亦可选择到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现场办理,并可选择通过邮政快递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书邮寄反馈,整个申办审批过程实现到现场“一次”跑动。
另外,横琴新区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便企利民服务机制,群众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相关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条件符合立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