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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优惠政策

时间:2020-04-07   作者:珠海明日商务  【原创】   

近期,广东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为个体工商户送上大礼包,其中包括降成本、减税费、扩融资等优惠措施,切实的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的,为个体工商户。作为我国特有的经营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是小微企业中的“小微”,在广东省更是市场主体数量最多的群体。截至3月31日,全省实有市场主体 1279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达717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数的56%,带动就业人口超过1500万人。

 

以下是广东省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优惠政策:

1、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实际承租户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单位,适当延长租金减免时限。具体情况是:为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包括直接租户和间接租户。对符合条件的直接租户,物业出租方免收其2020年2月租金,减半收取3月和4月租金。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退、抵、免、延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引导商业地产、物业服务等企业带头减免实际承租户租金、物业管理费,鼓励其他经营用房的业主减免租金。

 

2、2020年1月1日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按1%。依法延长了2月、3月和4月的申报纳税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提出申请延期申报的个体户,我们依法核准其延期申报申请;对资金有困难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的个体户,依法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进一步缓解纳税人资金压力。

 

3、组织开展返岗专车专列活动。截至3月30日,我省通过专车专列服务帮助超20万外省务工人员返粤返岗,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4、个体工商户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参加职工社保,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每人给予5000元补贴。

 

5、针对已为职工同时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无需申请,在申报环节自动享受免征政策。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新成立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其办理参保登记之月起至6月,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的免征政策。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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