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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予批准外资企业的设立申请?

2013-04-25
提问者: 管理员 | 普通会员
答: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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