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 外资企业常见问题>> 问题详情

如何设立外资企业?

2013-04-25
提问者: 管理员 | 普通会员
答: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先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之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满30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我来帮他回答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13727049222
0756-2282862
注册顾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商标顾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财务顾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明日科技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