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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以外文作为企业的字号?

2013-04-16
提问者: 管理员 | 普通会员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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