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在有关申请材料签字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2013-04-08
提问者: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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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
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公司登记。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办理公司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应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的要求,在有关文书(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上签字,并对签署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因此,法定代表人在签署有关申请文书时,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审查签署文书是否真实。
(2)审查签署内容的合法性。如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新修订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时,要注意检查修订章程及有关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原公司章程的规定(如股东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股东是否签名确认等);检查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的条款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如股权转让有关条款、公司重大事项须经多少表决权以上的股东通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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