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香港公司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
- 服务类别:香港澳门注册
- 服务城市: 全国香港
重要通知: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必须执行(非常重要!!!):
香港于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具体规定:所有在香港 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 将随时进行查阅。
如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 700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100,000-300,000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
请通知客户做好SCR政府要求备案,
SCR内容包含:
1.SCR建册,填写表格;
2.备存地址,担任法定委托人。
《请收到通知的客户抓紧安排,时间紧迫,一定要在下发通知后一个月内提交办理完成》
***请尽快联系我司办理,避免产生相应罚款、刑事责任,请知悉。详情请联13727049222,0756-228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