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事项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 服务类别:外资企业注册
- 服务城市: 全国珠海横琴
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事项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港澳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香港服务提供者或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文件(复印件);
3、港澳投资企业的全体投资者(或港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设立申报表》,或港澳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变更申报表》;
4、全体投资者(或发起人)或港澳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港澳服务提供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授权委托书;
6、投资者、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7、港澳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或修改协议,变更事项不涉及合同、章程修改的,无需提供。
备注:
1、港澳服务提供者是自然人,只需提交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不必再提交服务提供者证明文件 。
2、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文件由香港工业贸易署出具;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文件由澳门经济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