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提交的材料
- 服务类别:合伙企业注册
- 服务城市: 全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4、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
5、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使用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