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构建“宽进严管”制度体系
2012年5月以来,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地的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评估显示,改革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投资创业热情,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并落实了“谁审批、谁监管”和行业管理原则,社会公众对改革的满意率高达98%。
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为今年全省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批准了《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在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两个方面推出12项改革措施,全力构建“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
据了解,广东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共有12项,6项涉及“宽进”,6项涉及“严管”。“宽进”包括:精简和规范商事登记审批事项;推进商事登记及相关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网上商事登记,推进相关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额及比例、货币出资比例、缴足出资的期限的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登记时无须提交验资报告;改革经营范围登记,尊重企业自治,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
“严管”包括:改革年检(验照)方式,建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科学划分和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等。
广东省改革将分两个阶段实施。2014年下半年,广东省工商局将对改革进行总结完善,确保2014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