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业务指南
什么是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依据《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由开户银行担保提供的、用于保障旅行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资金,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性质。目前旅行社可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11家银行中,选择其中一家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存储其保证金即可,例如:中国银行珠海分行。
珠海旅行社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银行则提供专项质量保证金监管服务,在满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代理支付质量保证金和专项质量保证金监管服务。这样一来,珠海旅行社在银行的结算账户分为基本帐户和保证金专用账户两种。
珠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多少?
按照国家的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需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需向账户增存30万元。
珠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办理流程:
1.旅行社在开设基本帐户后,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手续。
2.办理保证金专用账户后,旅行社须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珠海市文体旅游局有关批文等手续到银行办理存款手续。
3.银行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4.以上手续办好后,旅行社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银行存款单”送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备案,就可以领取《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开立质量保证金账户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目前叫珠海商事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开户许可证正本、信用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A4纸复印),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银行办理开户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
3.银行预留印鉴章:包括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
4.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的批文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