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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10-14   作者:珠海明日商务  【原创】       阅读

  按照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围绕2016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的总体目标,为做好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工作,根据《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整合有关行业和部门所记录的社会成员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开通“珠海信用网”。力争到2016年底,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为各行业、部门实现对信用行为的联合奖惩提供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编制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组织开展调研,起草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明确系统的整体框架、建设内容、建设步骤以及信用信息的整合方式等。(市信息办、市发改局负责)

  (二)制定信用信息征集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征集标准,统一信用代码、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标目录以及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市信息办、市发改局负责)

  (三)完成项目立项和安排投资。根据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市信息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建设全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一是充分利用现有市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资源搭建市级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二是整合相关资源,建设“珠海信用网”,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三是指导各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联通。(市信息办、市发改局负责)

  (五)充实完善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建设并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市发改局、市信息办牵头,相关行业和部门配合)

  (六)支撑信用信息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共享应用。开放数据接口,推动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信息资源的共享应用,为各行业、部门实现对信用行为的联合奖惩提供平台支撑。(市发改局、市信息办牵头,相关行业和部门参与)

  (七)探索建立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等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一是推动建立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我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健全企业信贷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操作流程,保障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畅通使用企业信贷信用信息。二是研究建立政府部门非信贷信用信息纳入信贷征信系统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我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等的信息共享。(市发改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市信息办负责)

  (八)提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运行技术保障。组织力量维护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和“珠海信用网”,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市信息办负责)

  三、分阶段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9月至2011年10月)

  1. 组织开展需求调研。对市直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现状进行问卷摸底;赴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建设专项调研。

  2. 制定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根据调研情况,起草珠海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初步梳理信用信息指标征集目录框架。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根据建设方案确定的分期建设内容,启动实施我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其中:

  ——到2012年底,完成我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试点期建设工作,“珠海信用网”试运行。

  ——到2013年底,不断加大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力度,基本建成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

  ——到2014年底,以重点涉信人群为切入点,初步搭建起个人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框架。

  ——到2015年底,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依托“珠海信用网”,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推动市、区两级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联通,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

  扩大“珠海信用网”对外信用信息服务范围;争取实现我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等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开放数据接口,为实现对信用行为的联合奖惩提供平台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负责市级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指导各区开展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推动市、区两级系统的联通。专责小组由市发改局、市信息办牵头,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市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拱北海关等为成员单位,并安排专职联络员。

  (二)加强统筹协调。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要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综合规划专责小组的沟通协调,确保征信系统建设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有序推进。要加强与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的工作对接,确保各类信用信息的及时更新。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会商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公共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

  (三)明确责任分工。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财政局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落实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经费,为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各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对公共征信系统建设给予经费支持,确保市、区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尽快实现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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