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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规划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10-14   作者:珠海明日商务  【原创】       阅读

  按照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围绕2016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的总体目标,为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规划专责小组工作,根据《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构建覆盖全市的征信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公信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主要内容,以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试点、加强重大问题研究、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支持为手段,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为目标,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路径,全力推进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和试点工作开展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合力。二是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和统筹规划,选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典型地区开展示范性建设。三是加强协调,共同推进。注重与全市各区、各部门及“三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相互衔接,统筹安排,合作分工,共同推进。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

  (一)主要目标

  通过编制规划,确定规划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实现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安排。组织开展市内试点工作,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争取在全国、全省的试点工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开展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专项问题研究,提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创新的政策建议。

  (二)任务和分工

  1.编制规划。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2011年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总体要求,以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的有关精神,结合珠海实际,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在深入分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有基础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作为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发改局、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2.推进市内试点工作。组织拟订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试点范围、主要内容、分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市内地区和行业试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导。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试点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市发改局牵头,横琴新区、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市地税局负责)

  3.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根据新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重大问题研究,近期着重开展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流动人口信用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市发改局、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三、分阶段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完成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工作方案编制、资料收集、实地调研等。提出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大纲。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加强前期研究。组织拟订市的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市的试点工作,指导各试点地区和行业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二)规划编制及实施试点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组织开展规划的起草、征求意见和论证等编制工作,规划草案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我市的试点工作,加强督导协调,全面推进市内试点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2月-2015年)。组织实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总结推广市内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从工作机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等方面对规划的实施和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提出巩固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意见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发改局黄锐局长和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李灿宇行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科工贸信局(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规划专责小组,加强对综合规划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市发改局和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抽调有关业务骨干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有关单位参与,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指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

  (三)加强改革创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其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系统工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敢于突破原有的条条框框和既得利益格局,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新路径。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在综合规划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建立信息互通和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督导宣传。各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力度,检查落实综合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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