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和抽查通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201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2015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和企业即时信息不定向抽查工作。
一、抽查对象
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在2016年6月30日前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中,按照3%的比例,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检查名单。
二、抽查方式及内容
抽查方式: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
抽查内容: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5年度年报信息,以及企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应公示的即时信息。其中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作为抽查内容。
三、抽查结果处置
抽查结果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企业名下。
抽查中发现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工商部门抽查、调查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公示信息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四、注意事项
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会以短信、电话的形式通知抽查到的企业,收到通知的企业务必于2016年11月15日前到横琴工商局一楼企业注册监管科提交相关材料,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