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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横琴申请集中办公地址要求政策和注意事项

时间:2019-02-20   作者:珠海明日商务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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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于2019年2月11日正式出台《横琴新区商事主体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横琴申请集中办公地址要求政策如下:

(一)属于区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引进人才的项目或者区管委会相关部分认定的其它重点项目的,可以向区商务局申请入驻集中办公区。

 

(二)在一体化区域香洲片区拥有经营场所的,可以向商务局申请集中办公地址。

 

已入驻集中办公区域的客户注意事项:

1、提交集中办公区域住所使用证明期限届满前12个月内纳税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纳税证明可向管委会申请续期

2、未获续期的公司请及时到工商局办理住所变更手续

3、未获续期商事主体不办理住所变更手续的,工商局依法将 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请已成立公司的法人必须在工作日随时能联系上,如未能联系上,工商局将会把公司拉入异常名录。

5、公司在申请地址续期时,被拉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和在注册时提供虚假违法资料,工商局将不再续期地址。

 

横琴集中办公地址要求政策还包括以下大家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横琴公司注册地址如何申请、横琴公司注册地址到期怎么办、横琴公司注册地址如何续期、横琴办公地址过期怎么办理、横琴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迁移等等,由于本文字数有限未能详细描述,如果对横琴集中办公地址要求政策有不明白的可以致电“珠海明日商务”了解,联系电话:13727049222、0756-228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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