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年检、验照或提交年度报告的法律责任?
答:
(一)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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