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服务提供者并购内地企业或对上市公司投资,以及以股权出资可否备案准入?

港澳服务提供者并购内地企业或对上市公司投资,以及以股权出资可否备案准入?

答:不可以。根据《备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港澳服务提供者并购内地企业、对上市公司投资、以其持有的内地企业股权出资,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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