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适用范围?广东省备案机构是哪些?

备案适用范围?广东省备案机构是哪些?

答:自2016年CEPA服务贸易协议在内地全境实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采用备案方式准入,因此在广东省全境对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清单管理模式。
根据《备案办法》第四条规定,港澳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备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中心城市等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就我省而言,广东省的备案机构是广东省商务厅、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商务委、珠海市商务局、汕头市商务局,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的,由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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