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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13-04-25
提问者: 管理员 | 普通会员
答: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过半数者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人民币500万元。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文件均已具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等。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六)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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