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所需资料和流程
- 服务类别:食品经营许可
- 服务城市: 珠海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和《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总局2012年第148号公告)有关要求,横琴自贸区内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为横琴自贸区的进口食品收货人(包括有进口资格的实际收货人和委托外贸代理办理进口手续的实际收货人)。进口食品的范围包括:肉类、蛋及制品类、水产及制品类、中药材类、粮谷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饮料类、糖类、蔬菜及制品类、植物性调料类、干坚果类、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罐头类、乳制品类、蜂产品类、酒类、糕点饼干类、蜜饯类、茶叶类、调味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特殊食品类等。
横琴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三)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乳品企业还需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五)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六)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
(七)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横琴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流程:
企业准备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提交横琴口岸检验检疫局→企业登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企业录入并提交收货人备案有关信息→企业获取申请号和查询编号→企业通过食品收货人备案。
横琴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对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纸质资料和企业提交的系统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系统备案,并提交系统备案信息至国家质检总局终审,终审合格后,备案管理系统生成收货人备案编号。企业可凭备案系统申请号和查询编号查询收货人备案编号,也可在备案系统的“备案名单查询”栏目查询是否已通过备案。
此外,对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为横琴自贸区且不在横琴各口岸开展进口食品业务的收货人,由横琴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受理该企业的收货人备案手续。
对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横琴的,而食品的进口业务在横琴口岸完成的收货人,企业应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系统备案,同时将纸质材料留存一份交至结关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