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变更程序及资料
- 服务类别:港澳外资注册
- 服务城市: 珠海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个体工商户登记变更程序及资料:
领取《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 提交文件 → 申请变更登记 → 缴纳登记费 → 领取营业执照。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变更登记核准后,持营业执照原件,换领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