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
- 服务类别:合伙企业注册
- 服务城市: 全国
分支机构注册提交的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投资人签署的委
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5、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隶属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