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个人独资企业变更
- 服务类别:合伙企业注册
- 服务城市: 全国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提交的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企业住所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变更投资人的,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投资人姓名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变更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的,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提交改变出资方式的文件;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