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今起食品流通业务移交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
2014年9月18日上午9时,珠海市工商局和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食药局4楼会议室举行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整体移交仪式。市工商局监督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职责划入市食药监管部门;并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监管的17名在编人员划归珠海食药监管部门。市工商局局长陈德敬、市食药局局长唐本雄共同签署了职能和人员整体交接协议书。这标志着原有“九龙治水”式的食品分段监管模式在珠海市正式结束,食品监管职能已实现全面整合。
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珠海市工商局坚持原则,顾全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强化宣传,事先谋划和理顺职能移交和相关人员划转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加强对职能移交前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顺利划转夯实基础。今年起,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涉食监管职责、行政许可事项陆续同珠海食药监局实现交接,统一划归食药监局。珠海食品安全链条管理将呈现以下格局:职能移交后,市食药局全面承接食品流通许可、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食品经营主体日常监管等全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顺利交接后,珠海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管理已呈现以下格局:上市前的食用农产品由海洋农渔部门监管;上市后,如批发、零售等各流通环节监管由食药监部门负责;与此同时,卫生部门负责食品风险评价、标准制定和安全处置;工商部门保留涉食广告事项审批、执法;城管部门负责流动食品摊档监管;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涉食监管问题由商务、教育部门主抓;涉食刑事犯罪由公安部门处理;食品类包装材料监管则继续由质监部门负责。
在移交仪式上,珠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德敬代表全市工商系统1100名干部职工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整体移交表示祝贺。从1978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6年以来,工商部门一直肩负着监管流通领域商品和食品的工作。由于改革的深化和监管重点的转移,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的职能正式移交给珠海食药系统,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他认为在珠海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有“三个来之不易”,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亲自部署,及时督促落实,这个局面来之不易;二是作为牵头单位的市食药局及时沟通,努力协调,促进了改革的顺利推进,这个局面来之不易;三是工商部门的同志能够顾全大局,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没有移交前,不推不拖,不埋怨,工作到位,不分你我,为珠海食品安全尽职尽责,这个局面来之不易。他期望工商部门划转食药部门的17位同志在珠海食药系统这个肥沃的土壤里生根发芽、长大成材;同时,希望通过此次体制改革的配合、接触和交流,工商和食药两个部门结成一个共同进步的群体,共同为珠海经济发展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做出积极贡献,共享改革成果。
交接仪式上,市食药局局长唐本雄表示,十分感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过去在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市食药部门将继承和发扬工商部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食药监管工作中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的框架协议,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争当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排头兵。他还希望工商和食药两个部门今后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治理食品违法广告等方面携手通力合作,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