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珠府[2011]102号)的要求,现就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根据广东省和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着力打造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标准统一、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相结合的企业信用体系新格局,优化社会商务信用环境,初步建立起与珠海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企业信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
企业信用体系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处于关键地位,应加大建设力度,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搭建起企业信用体系“三建立三形成”的基本框架,重点推进以下几项任务:
(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系统。以目前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为基础,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起新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作为“珠海信用网”的重要分支,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企业的信用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市场准入、违法违规行为、授予荣誉、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健全的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系统应包含录入、查询等相关功能,便于全面了解、全面监督和全面管理企业从准入—存续—消亡期间的信用信息及评级。
(二)建立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按照企业守信和失信的评级高低,分别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惩戒。通过公开表扬、加大扶持力度、放宽行政许可条件等激励手段和批评曝光、提高巡查频率、限制经营等惩戒手段,促使企业要守信、重守信、爱守信。在机制建立过程中,要注意树立典型。表彰诚信纳税、知名品牌、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等商务信誉优良的企业队伍,宣扬其诚信经营事迹,发挥其诚信示范作用。曝光失信案例,警示其他企业防范。
(三)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用信息管理成员共建共享方式,共同打造企业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完善技术手段,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建立统一对外的发布查询平台,提高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水平。
(四)加强企业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形成良好的信用中介服务市场环境。鼓励发展一批以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企业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其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运作。支持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珠海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多走出去,从我国国情和我市企业特点出发,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信用征集、评级的通常做法,研究开发较为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企业信用产品商品化。
(五)加强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优化”的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活动资信管理,提高信用分析能力,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在目前现有行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新的“自我管理自我优化”的企业信用自律团体,逐步实现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到自律团体组织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的过渡。
(六)加强企业诚信宣传教育,形成全员讲信用的良好氛围。加强诚实信用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信用知识,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着力增强企业全员信用意识,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信用文化,形成全员讲信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珠海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组长:市工商局局长陈大丘、市科工贸信局局长杨川
副组长:市工商局副局长饶文军、市科工贸信局副局长邓伟东
成员:陆丽君(市发展改革局副调研员)、罗文辉(市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室主任)、江滔(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副主任)、吴淑生(市国税局副局长)、邝景伦(市地税局总会计师)、柳涛(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谢义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王爱民(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总畜牧兽医师)、段胜明(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陈耀平(市卫生局副局长)、李师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曹卫革(市质监局副调研员)、赵平(市安监局副调研员)、郑晓凯(拱北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黄树滨(珠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处长)、陈瑜(市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副行长)、冯可励(银监会珠海监管分局副局长)、杨月(市国资委副主任)、闫永纲(市外事局科长)、陆鼎善(市工商联副调研员)、陆薇(市信息化办公室主任)以及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派一位负责同志担任。
专责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由市工商局副局长饶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王梦阳(市发展改革局科长)、姜睿(市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室副主任)、谭鸿钦(市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一大队指导员)、张根(市科工贸信局信息化推进科科长)、麦宏图(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欧阳日豪(市国税局纳服科科长)、曾清华(市地税局征管科员)、潘双红(市民政局科员)、吴倩(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场科负责人)、王栋梁(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科员)、熊雄(市文体旅游局副科长)、黄芸(市卫生局科长)、程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刘惠平(市质监局质量科科长)、陈辉(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林涛(拱北海关副科长)、刘俊强(珠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长)、卢景峰(市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副科长)、冯丰祥(银监会珠海监管分局科长)、罗小励(市国资委科长)、李慧(市外事局副主任科员)、许穗江(市工商联会员部部长)、张灿(市信息化办公室信息科科长)以及市法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派一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应工作的组织实施。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专责小组职责分工。
1.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企业的信用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建立完善各自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市科工贸信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2.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鼓励和扶持诚实守信企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警示制度,表彰诚实守信企业,依法披露失信企业“黑名单”,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工商局负责,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落实)
3.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推动行业内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守信自律。(市民政局负责)
4.推动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推行企业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企业守信自律。(市科工贸信局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筹备阶段(2012年10月)。成立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责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并进行工作部署。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2年11月至2015年底)。
1.基本完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开始联网运行,逐步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逐步完成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及运作,推动信用服务业发展。
4.广泛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和企业诚信文化建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全年)。
1.把企业信用数据征集查询、信用评级和企业信用状况公开工作推广到全市法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基本建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2.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
4.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各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二)密切配合,信息互通。积极主动地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筹备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建设情况。加强与各职责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其他专责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三)保证效果,加强督查。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不到位,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应有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