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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10-14   作者:珠海明日商务  【原创】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两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做好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根据《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围绕珠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展信用评级、信用评分、信用调查、信用管理咨询等服务,营造有利于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的良好环境,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为全面推进珠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步推进。按照珠海市委市政府“两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珠海实际,立足当前、着眼全局、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加快搭建信用服务市场建设框架,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逐步完善。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调动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积极性,扩大社会参与度,形成合力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发展的良好格局。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产品开发和应用,推动信用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3.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规划协调、资源整合、政策扶持、需求培育、联动监管,构建有利于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法规政策体系,理顺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征信市场秩序。

  4.开放合作、注重实效。充分借鉴和利用市内外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强化合作、大胆探索,逐步建立起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推动信用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信用服务产业。

  1.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扶持、培育一批公信力强、市场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追收、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等综合业务,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运作规范、辐射力强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牵头)

  2.加强信用服务产业集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际、国内知名的信用服务机构落户珠海,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在珠海设立总部。积极引进信用服务人才,将珠海发展成为国内信用服务专业人才集聚的高地。(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机构积极参与信用服务行业,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以市场化为导向,实现信用服务机构的优胜劣汰,提高信用服务市场的效率,使信用市场充满生机和活力。(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牵头)

  (二)推进信用产品应用,激发信用服务市场需求。

  4.推动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明确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产品的领域和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及保障房分配、公务员聘用、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5.推动社会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商品采购、产品销售、签订合同、项目承包、对外投资合作、招投标等商业活动及高管人员招聘中,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降低信用交易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审批、信用担保、信用工具投放等方面,主动使用外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征信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牵头)

  (三)推进信用产品开发和创新,提升信用服务行业整体实力。

  6.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建设商业征信数据库,完善评级技术和模型。引导信用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增加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提供有特色、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牵头)

  7.促进信用服务能力与国际接轨。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采用国际化技术标准和通行管理规则,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经营,打造信用服务品牌。提升从业队伍素质,引导、支持从业人员逐步获得国际、国内认可的信用服务行业从业资质。(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牵头)

  (四)强化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8.建立信用服务市场监管机制。根据具体业务范围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监管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对信用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做出明确要求,规范审批程序,逐步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确保依法经营和公平竞争。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公信力。(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9.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按照信息安全和保护隐私的有关要求,合理的界定信用信息开放的范围。强化信用服务机构的审慎义务,保障企业和个人在征信活动中的参与权,防止信用服务机构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举报和异议处理工作机制,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牵头)

  10.加强信用服务行业自律。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征信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制定行业规范,组织开展交流和培训活动,建立同业自律体系、约束机制和行业信用守则。推行信用服务行业诚信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公信力。(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五)引导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巩固信用市场发展基础。

  11.推进行业和部门的信用建设。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加强和规范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贸信局、市工商局牵头)

  12.引导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引导企业主动、准确地向社会提供自身信用信息。鼓励企业在采购、销售、招投标、投资合作中使用信用产品。推动各类企业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建立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市科工贸信局、市工商局牵头)

  (六)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13.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等方面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做好配套服务。鼓励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跨地区开展业务。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依法向有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分级别、分层次地开放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资源,有效解决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征集难、成本高等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14.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信用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以级定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市工商局牵头)

  (七)推进信用市场法规建设,加强制度保障

  15.制定《珠海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珠海实际,制定《珠海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信用服务机构的设立条件、准入和退出、信息使用、业务规范、人员资质等进行规定,为信用服务市场的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牵头,市法制局配合)

  三、工作安排

  (一)试点实施阶段(2012年9月至年底)

  成立珠海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制定《珠海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年底进行评估和总结,为全面推进全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提供示范经验。

  (二)基础建设阶段(2013年)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实施工作,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扶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支持信用产品创新,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全面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的基础性建设工作。

  (三)重点建设阶段(2014年)

  深化信用服务市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建设工作,推动信用服务业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监管水平不断提高,行业自律不断加强,初步形成与珠海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

  全面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规范信用服务活动,提升信用服务行业公信力,形成完善的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和信用产品使用的政策法规制度,推动信用服务机构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

  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培育和监管,推动信用服务业成为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加快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珠海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由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名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统筹协调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要及时跟踪督导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

  本方案各项建设任务,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方案中涉及多个部门牵头的,以排在第一的部门为主。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互通和沟通协作机制。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信用服务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加大人力和经费保障,确保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确保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落到实处。

(四)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多种手段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的新进展,不断总结各地区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正面典型,营造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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