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的公告
为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通知》(粤市监注〔2019〕395号 )(下称《通知》)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在我区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推行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下企业登记需进行实名验证
(一)企业类型
内资、外资、农专等所有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业务类型
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登记业务。
(三)验证对象
验证对象为办理设立、变更(备案)业务时新增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包括经办人、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联络员、法律文书送达接收人等(不含财务负责人)。
原有自然人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另行确定。
二、实名验证方式
第一步:“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或者扫描右方二维码下载安装。
第二步: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相关自然人须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效期起始日期进行注册,通过四级实名认证,将账号管理页面“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选为“是”并设置办理本次业务截止日期。
以上事项自2019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