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珠海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须知
为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认真做好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换照工作,市工商局决定用1年时间对全市各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与换发《珠海市商事登记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验照、换照方式:从2013年3月1日起,凡未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号末位对应的月份参加验照换照。如末位为“0”,应检月份为10月;末位为“1”应检月份11月;末位为“2”应检月份为12月;末位为“3”应检月份为3月,依此类推。凡已参加验照的个体工商户,请按规定主动到辖区工商所办理换发《珠海市商事登记营业执照》。
二、验照、换照地点:各辖区工商所(各工商所办公地址及电话附后)。
三、凡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参加当年度验照。
四、验照提交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前置审批文件;
五、《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书》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须知》可到辖区工商所领取,也可登陆珠海工商红盾网下载。商事登记的换照所需资料及表格可到辖区工商所领取,也可登陆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sgs.zhuhai.gov.cn)或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http://www.gdzhaic.gov.cn)下载,填写表格并签名、盖章后一并办理验照、换照。
六、个体工商户验照、换照全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