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申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事指南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申请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
2、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4、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企业未被列入“珠海市商事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拟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公示”;
5、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平台公示。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申请材料:
1、《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请表》;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申请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