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对旅游和旅行社审批工作实行优化流程办理
为有效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横琴新区将进一步对经营旅游、旅行社审批优化流程办理,提高商事主体办事效率。
申请人在申办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事项过程中,可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办,审核通过后我局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书邮寄给申请人,整个申办审批过程实现到现场“零次”跑动;申请人亦可选择到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进行现场办理,并可选择通过邮政快递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书邮寄反馈,整个申办审批过程实现到现场“一次”跑动。
横琴新区办理旅游、旅行社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查验申请材料,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要求但材料不全或不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在法定时限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调整为:15个工作日。(现场核查及企业整改时间不计入本规定的期限内。)
4、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