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是什么?

珠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是什么?

答:

    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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