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服务提供者及其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时,依据相关法律需公告的应如何处理?

港澳服务提供者及其投资企业变更备案时,依据相关法律需公告的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备案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变更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告的,应当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时说明依法办理公告情况。因此,办理企业合并、分立、减资等事项时,企业在申请备案前应依法进行公告,并在备案时对公告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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