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提供者投资备案的基本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新设和涉及名称变更的投资事项,在取得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后,如港澳服务提供者或企业认为其属于备案范围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在线申报。投资者或企业过商务部外商(港澳台侨)投资备案信息系统(以下称备案系统)在线申请。
(二)备案通过。投资者或企业完成在线申报后,备案机关根据电子申报材料审核,属于备案范围的,通过备案;不属于备案范围的,不予备案;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完成备案前投资者或企业无须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三)领取备案回执。投资者或企业收到完成备案的通知后(通过系统网上通知),依据《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备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向备案机构递交有关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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